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徐州学前教育立法每万人一所幼儿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7:02 扬子晚报

  本报讯 昨天,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报批的《徐州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进行分组审议。这是我省地方首次为举办学前教育立法,提出城镇每七千至一万人口区域内,应当建立1所不少于9个班的幼儿园、托儿所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而要举办这样的机构,在城市注册资本不能少于10万元。

  《条例》提出,城镇每7000至1万人的区域内应设立1所9~12班的学前教育机构;农

村每个行政村或每5000人口区域内应设立1所,各级政府按国家编制标准配齐公办机构的教师。《条例》还要求在城市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在农村举办的不低于5万元。 (娄和军 于英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