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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医保慢性病待遇鲜有人知 见报后病人纷纷申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8:28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蒙晓喻)身患糖尿病15年,却刚得知糖尿病可申请慢性病待遇。昨日是区医保慢性病用药范围调整实施第一天,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病人对于医保政策中关于慢性病的规定了解甚少。

  68岁的谭先生1991年就已经确诊患上糖尿病了,近年来病情有恶化的趋势。每月近600元的药费光用医保完全不够,给家庭经济带来很大的负担。看了本报的报道后他才知道,

原来糖尿病是可以申报慢性病的。广西中医学院瑞康医院医保科腾南南告诉记者,自从本报刊登区直医保调整慢性病用药范围之后,许多病人纷纷到医保科办理申请。

  据了解,在10种慢性病当中,糖尿病和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剂治疗病人每年的医药费相当高,单靠医保是无法承担的。每位参加区直医保的职工最多可申报3种慢性病,申报批准后电脑将自动积累起付额。当起付额累计达到1235元后,将按住院费用比例补助。住院费比例为5千元以内,在职人员支付20%,退休人员支付15%;5千元至1万元的,在职人员支付15%,退休人员支付10%;1万元以上的,在职人员支付10%,退休人员支付5%。不过,具体的支付比例还会根据各种具体情况有所调整。

  12月1日之前在医院区直医保交费处的电脑里,慢性病用中药只能输入协定处方的名称,单味药名称是输不进电脑的。从昨日起协定处方正式取消,只要所开单味药能组成方剂并且在慢性病用药范围内,都可输入电脑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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