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提高劳教场所艾滋病防治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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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9:37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石家庄12月1日电(记者侯东涛)司法部副部长陈训秋1日在河北省保定市说,劳教场所在遏制艾滋病蔓延方面责任重大,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劳教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水平。 12月1日是第19个“世界艾滋病日”,司法部在保定市举行劳教系统2006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教育大会。司法部副部长陈训秋在会上说,当前我国劳教场所戒毒类劳教人员
今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艾滋病防治条例,其中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对被依法逮捕、拘留和在监狱中执行刑罚以及被依法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防止艾滋病传播。这也是监狱、劳教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法律依据。陈训秋说,各地监狱、劳教机关要切实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强劳教场所对艾滋病感染者的管理、治疗和救助工作。要强化管理,采取一切措施,坚决杜绝艾滋病在所内传播。同时要强调关怀和治疗,切实保障感染者的合法权益。还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劳教场所艾滋病防控能力。 陈训秋介绍,司法部已经决定开展戒毒康复中心有关工作,要在北京等几个省市开展试点,收容自愿康复戒毒人员,以降低戒断复吸率,为戒毒人员提供戒毒康复、心理矫治、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为其回归社会提供就业安置。 据介绍,从1981年美国诊断出首例艾滋病患者以来,全球艾滋病感染者已经超过了4000万人,死亡人数超过了2500万人。根据卫生部通报的数据,截至2006年10月31日,我国历年累计报告艾滋病183733例,艾滋病的流行有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蔓延的趋势。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宣传主题和去年一样仍是“遏制艾滋,履行承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