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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保险和医患等一些新型纠纷“案了事不了” 专业化调解为百姓定纷止争 今年1—9月,本市各级人民调解机构受理民间纠纷64177件,调解成功63327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9:55 解放日报

  

消费、保险和医患等一些新型纠纷“案了事不了”专业化调解为百姓定纷止争

  本报讯 (记者 简工博)近日,67岁的苏老伯收到了来自医院的4500元赔偿。他怎么也没想到,因手术后患上尿失禁,自己和动手术的医院吵闹了两年的纠纷,在普陀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处下,仅用几个月就落实了赔偿。他写信赞扬道:“人民调解机构起到了化解矛盾、推进和谐社会的作用。”

  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上海正逐步建立起多元社会矛盾调解机制,人民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窗口遍布全市。同时,还先后针对消费者权益、保险和医患等新型纠纷,成立调解机构,及时化解矛盾,充分发挥“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今年1—9月,全市各级人民调解机构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64177件,调解纠纷63969件,调解成功数63327件。

  近年来,医患纠纷增多,即使法院判决后仍难以平息矛盾,滋生事端。本市在普陀、浦东新区先后试点成立专门针对医患纠纷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利用“第三方”说理。今年3月,年过60岁的沈阿姨因牙齿酸痛前往普陀区某地段医院就诊,被诊断为龋齿,需进行根髓治疗。她先后在该医院治疗9次,痛感反而越发加重。沈阿姨于是转到市第九人民医院就诊,检查发现龋齿处竟有金属断针,她对地段医院提出赔偿要求,但多次协商未果。沈阿姨找到普陀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多次和医患双方沟通,释法说理,合理平衡双方权益,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定纷止争。据统计,普陀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今年5月成立以来,受理纠纷46起,成功化解38起。

  本市人民调解正逐步走上“专业化”道路,针对纠纷,请专家释理说法,解决矛盾。保险纠纷专业性强,保险同业公会人民调解委员会28名调解员皆由专业人员组成,分别是市仲裁委员会、保险同业公会、保险公司及复旦大学等单位的行家里手。今年,该调解委员会共收到调解申请63起,进入调解程序41起,达成协议27起,调解成功率达82%。

  由于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逐年上升,往往“案了事不了”,甚至引起“冤冤相报”。市司法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和市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制定公布了《关于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若干意见》,人民调解可从公安机关抓捕至法院判决后执行,全程介入轻伤害案件,进行调解。今年6月,18岁青年朱某被打工的餐厅辞退,他认为是一起打工的刘某、张某在老板面前说他坏话引起,因此约二人“谈一谈”。言谈间双方发生矛盾,朱某用水果刀将刘某割伤,被公安部门逮捕。在人民调解员调解下,朱某认识到错误,向刘某道歉并赔偿2000余元。刘某接受了道歉,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朱某。据悉,今年5月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以来,共接受委托207件,成功调解198件,为受害人落实300多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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