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明年更多大学自定考研复试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1:25 浙江在线

  上周,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现场确认结束。明年全国有819所包括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内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人数已超过170万人,超过历年。而对比往年,今年研考在初试和复试阶段均有调整。

  调整 三学科全国统一命题

  复试大权交给学校

  政策:根据《教育部关于2007年改革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部分学科门类初试科目的通知》,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部分学科门类初试科目进行改革。其中,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调整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

  三个学科门类中的大部分学科专业初试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统一命题。其他如体育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等学科专业,其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可选用统一命题,也可由招生单位根据总体要求另行设置科目并自行命题。

  解析:本次调整旨在推动研究生入学考试向“两段制”方向发展,初试科目全部由国家统一命题,而复试考核全部交由学校自主安排。

  改革后的研考初试将兼顾本科和研究生两个阶段人才培养的特点和需要,引导考生全面系统地准备专业课科目;复试的考核权逐步由招生单位掌握,形式根据学科特点多样化,如笔试、面试、实验、心理测试等。

  提醒:本次国家统一命题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课的掌握,强调基础知识储备,而对专业领域的研究经验、操作能力和学生个性化素质等方面的测试,则在复试阶段。这次国家统一命题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对于考生来说是第一次,要调整心态,既不要过于紧张,也不能轻视。

  调整 更多高校自定复试线

  创新精神成考评重点

  政策:去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复试最低分数线,其中包括浙江大学在内的全国34所高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国家线是对考生的基本要求。教育部将结合今年全国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对统考、MBA及法律硕士考生提出复试的基本要求,包括总分和单科分。34所高校将继续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

  解析: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将继续推进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的改革试点,在目前34所试点高校的基础上,适度扩大试点高校范围。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改革试点,有利于形成在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指导、管理下自主招生与自我约束的有效机制。2007年将进一步强化复试的地位和作用,复试将更加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特别是创新精神和能力的考核。

  提醒:国家线是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近年来,由于专业冷热不均、地区差异等因素,国家分数线也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专业有所差异。比如根据东、中、西部等不同地区划定不同的分数线,对上线生源较少而国家急需的地、矿、水利类等专业划定较低的分数线等。

  据悉,明年国家统一的复试分数线将在3月底4月初出台(自主划线学校的复试线将于3月中旬出台),4月上旬至5月上旬进行复试、体检和调剂录取,6月10日发录取通知书。

  调整 17所高校研究生

  不分公费和自费

  政策:2007年将有包括浙大、北大、清华等17所高校试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改革的核心是培养创新型人才,培养经费改革只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的一项内容。

  改革后入这17所学校的研究生将不再区分公费和自费,而是采取奖助学金的方式资助优秀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费。从2007年始,就读北大的博士生将100%获得学业奖学金,硕士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将达90%以上。武汉大学2007年入校的全日制硕、博新生不再存在公、自费区别,而是按初试、面试综合评价排名,分别确定硕士、博士研究生所获资助的类别、等级和标准。入校后每年通过年度成绩考核,重新确定下一年度获资助名单,未达到资助标准的学生,将自费承担所有学费,这将改变目前我国研究生培养中“一考定终身”的现状。

  解析: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实行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意味着我国沿用多年的研究生培养类别停止使用,研究生招生不再有“计划内”、“计划外”、“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资金”之分。

  提醒:今后,传统意义上的“公费生”、“自费生”说法将不复存在,研究生不再区分公费、自费,代之以国家、学校的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专项奖学金等多方位的资助制度。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通讯员 董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