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九项费用支出不得计入高中教育培养成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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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6:1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8日电 国家发改委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九项费用支出不得计入高中教育培养成本。征求意见稿明确,计入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的费用,需为与高中教育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的费用。 不得计入高中教育培养成本的九项费用包括:学校非持续、非正常活动造成的不合理费用;学校附属独立核算经济实体的支出;学校购置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借款利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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