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在校生考研作弊可直接开除其学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7:4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12日电 据教育部官方网站消息,2007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定于1月20日至21日(个别考试科目在22日)举行。教育部表示,凡组织、参与作弊的在校考生,将由其所在学校给予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理。 教育部要求在考试中违规必究、作弊必罚。凡组织、参与作弊的考生,如是在校生,将由其所在学校给予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理;如是在职人员,教育考试机构将其作弊行为记
教育部指出,在研究生招生考试前,一些不法分子经常利用网络、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手段兜售所谓“考研试题”,非法牟利。每年都有部分考生上当受骗,既蒙受了经济损失,又影响了正常的备考。因此,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要树立诚信考试的态度,集中精力备考,争取发挥出自己的最好水平。 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一是全面备考,避免顾此失彼。研究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基本环节,初试侧重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一般能力和学科基本素养;复试则是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发展潜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的多元化考察。因此,在备考时要注重全面提高,否则即使初试成绩达到要求,而复试达不到要求,也同样不会被录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