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高考艺术类统考科目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4:57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钱滢瓅)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院校(专业)招生考试报名即将开始,市教育考试院昨天公布了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各专业统一考试办法。

  编导类专业统考科目艺术常识、命题创作、影视剧评论写作。每门满分100分。

  音乐类专业统考科目声乐演唱、乐器演奏(键盘乐器、管弦乐、民族器乐)、乐理、

视唱练耳。各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表演类专业统考科目台词、声乐、形体、表演。声乐、台词、形体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表演成绩满分为200分。

  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素描、色彩、速写。各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50分。

  春季高考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各专业考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确定各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

  为了让考生能详细地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于12月17日组织本市及部分外地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举行“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网上咨询活动”。届时,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咨询2007年本市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问题。咨询时间:12月17日上午8时30分-下午4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