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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07年全国59所高校获自主选拔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13:06 扬子晚报

  本报北京12月18日讯(记者焦新)记者今天从教育部了解到,2007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已经陆续开始。据了解,试点学校比2006年增加6所,共59所。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将继续严格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在推进改革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流程、加强管理。经高校审核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07年4月15日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上集中公示。

  教育部有关部门表示,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属大学的取消其试点单位资格,属中学的取消其推荐学生资格,属学生的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同时,进行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山东、广东、海南、宁夏四省区2007年将有首届毕业生,它们将向试点高校提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试点高校将在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上给予适当倾斜。

  据悉,为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多元化评价选拔机制,我国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于2003年启动,考生经试点学校前期综合素质测试取得相应资格并经公示后,参加高考且成绩达到试点学校规定的要求即可录取。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改革启动以来,试点高校把选拔一流人才作为建设一流大学的重要内容,不断改进和完善学校测试工作,建立完善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发挥了引导素质教育的积极作用,组织实施严谨规范,至今未接到一起投诉或举报。

  2007年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东北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共59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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