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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农村教育亟待走出师资困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6:47 扬子晚报

  最近以来,省政协多次组织委员赴苏北农村就师资队伍现状进行跟踪调研。调研发现,教师工资的国标、省标按时发放,农村学校基础设施提高,广大农村教师精神面貌有了很大变化,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态势良好。但是,伴随着生源数量的变化和新课改的实施,苏北农村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出现新的问题,日渐成为制约农村教育发展的“瓶颈”。

  表现之一:师资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总体上看,农村小学教师略显过剩,初中教

师开始出现富余,高中教师缺口较大;学科结构矛盾突出,英语、信息技术、音体美等师资在乡村尤为紧缺;农村中小学还有很大比例的民转公教师,普遍年龄偏大,教育思想、知识结构较难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教学多依赖教辅材料;一些地方由于多种原因,从农村初中抽调骨干教师到高中任教,从农村抽调骨干教师到县城任教,造成农村师资队伍质量整体下滑。

  表现之二:优秀骨干教师流失严重。由于各地、各校待遇和条件的巨大差异,近年来苏北农村中小学优秀师资流失现象严重。流出的方向主要是苏南和大中城市,本地范围的流动则主要是流向县城中小学和民办学校。近几年来,大批来自苏北的校长、教师涌入南京的中学,形成了独特的“苏北军团”,就是一例。优秀师资高度集中在县城以上的学校,高度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资源配置严重失衡。

  表现之三:农村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不足。教师培训没有可靠的经费来源,省政府1996年关于各地财政拨付的教师培训专款占教师工资总额2.5%的政策在一些地方落实得并不理想。苏北的一些县(市、区)因财力所限,培训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此外,有些县(市、区)教师队伍管理的有关职能仍然放在乡镇和其他部门,不利于县域内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

  师资队伍素质问题关系农村教育发展大计。针对苏北农村师资队伍素质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省政协委员建议:进一步完善城市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制度,支教时间应在一年以上,工资由派出学校支付并可向上浮动一级,并将这种支教作为晋升职称和职务以及评优的必备条件。

  建立健全农村教师到城市学习进修制度。在制定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时,应划定一定比例作为教师的培训资金,确保农村教师出得来、学得好、有实效。制定农村教师流失补偿制度,使流入地对流出地有所补偿,流出地用补偿金再聘用其他合适教师,或者为在岗教师提供进修机会,以确保农村教育的稳定。同时,可考虑建立专项基金,对于在老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学校任教的教师给予更高的额外津贴补助。

  积极鼓励并完善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措施。要调整现行的师范毕业生就业政策。对应届毕业生的分配,首先要满足农村、薄弱学校对教师的需求。对于城镇生源的毕业生,当年分配到农村任教的,要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订轮换协议,明确任教任务、目标和期限;当年没到农村任教的毕业生,也要制订计划,在三年内完成到农村学校任教任务。

  本报通讯员陆洪波本报记者耿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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