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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高考报名今日开始 考生留意各地市报名时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6:57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周寒)新一轮的普通高考大幕又将拉开。12月20日,南宁市开始接受2007年的高考报名。按广西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全区高考报名时间从2006年12月开始,至2007年2月15日结束,其中,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15日。各地开始报名的时间,由各地级市考试委员会根据本地情况作出安排。

  南宁市报名工作今日启动

  昨日,记者从南宁市招生考试院了解到,南宁市将分类接受考生报名。在南宁市(含六县)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和补习班学生,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就读学校报名,其中文、理、外、体类考生报名的时间为:2006年12月20日至2007年2月5日;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间为:2006年12月20日至2007年1月15日。

  社会考生和不在南宁市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市招生考试院或县招生办报名,时间分别为:文、理、外、体类考生为2007年2月7日~1O日;市区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间为2007年1月13日~15日。

  “特别考生”报名时须出具证明材料

  在广西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在居住地市、县招生办报名。

  符合加分或降分照顾规定的考生,报名时须出具有关证明、证件;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还须交验县级以上侨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台湾省籍考生还须交验县级以上统战部门出具的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的考生还须交验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具备报名资格的外省迁入人员,还须交验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批的《外省迁入人员高考报名申请表》。

  区内非南宁市户口在南宁市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按规定,原则上回常住户口所在地报考,因特殊情况需在南宁市报考的,由考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统一造册,并于上交考生报名数据时一起上交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备案。

  中等职业学校(即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应届毕业生,须交验学校出具的证明(须注明入学时间、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是否应届毕业生等)。

  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申请加分照顾者,需参加全区体育术科测试,并在报名时交验二级运动员证书(具体要求参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07年全区体育高考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残疾考生外语听力免试证明材料。听力残疾考生免外语听力测试的,要有考生本人的申请报告及地市级以上

医院或高考体检指定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

  此外,有意报考驻香港、澳门高校的考生,在高考体检后应自备高考体检表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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