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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求职陷阱“瞄”上心急毕业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1:09 东北新闻网

  ■招聘单位收报名费

  ■笔试面试门槛“过低”

  ■招聘单位“无限期试用”

  ■趁机剽窃求职者作品

  年终岁尾,很多2006年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明年将要毕业的学生们,还在各大招聘会现场穿梭着。而很多皮包公司看准了毕业生们急于求职的心态,设下了各种陷阱。

  近几日,本报就接连接到投诉,大学毕业生在应聘过程中受到扣留报名费、虚假招聘等陷阱。

  昨日,鞍山市人事局大学生工作站副主任王丹介绍了四类常见的招聘陷阱,并借本报提醒正在求职的毕业生们注意。

  陷阱一:招聘单位收报名费

  “如果有公司上来就让你先交多少报名费,那一定是趁火打劫的骗子公司。”

  大学生工作站副主任王丹说,毕业生在应聘时,遇到收取报名费、面试费等额外费用的企业,最好都不要相信。“不少皮包公司就是看重学生求职心急,借着招聘会骗钱。”王丹提醒毕业生,招聘单位入职培训费、员工管理费等任何名目的收费,都是应该警惕的。

  陷阱二:笔试面试门槛“过低”

  在求职中,不少没有实际经验的毕业生,对国际知名企业过五关斩六将的应聘流程望而却步,而是选择随便面个试就可以上岗的公司。王丹建议毕业生,在应聘时对面试、笔试都要求很简单的企业也要留心。同时,公司办公地点是否偏僻、人员流动是否频繁,都应该是应聘时需要考虑的环节。

  陷阱三:招聘单位“无限期试用”

  “有的企业招了人,就无限期地让学生实习下去,待遇也是按实习发。这也是一种招聘陷阱”

  王丹提醒求职的毕业生,一定要在上岗前了解该企业的试用期制度和待遇。根据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陷阱四:通过招聘“剽窃”求职者作品

  企业以选人为名,在笔试、业务考察等环节中让求职者撰写策划案、翻译文章,而其实这些都应是公司员工的本职工作。

  专家介绍,除了把求职学生当免费劳力外,学生手里几十页厚的简历中把自己的毕业设计和研究理念写得一清二楚,也让不少企业坐享其成。在对企业进行的资质认证中要重点考察企业规模、用人条件和社会形象等内容。

  (北方晨报 记者 王丽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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