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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得擅自对外公布招生章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9:00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董川峰报道 2007年本市普通高校各项招生准备工作即将启动,昨天市教委发出了《关于做好本市2007年普通高校各类招生章程公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本市的部属院校招生章程的公布,必须经过教育部批准。未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一律不得擅自对外公布学校的各类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另外,本市市属院校招生章程的公布,必须严格按照教委的工作部署进行。未经教

委同意,学校一律不得擅自对外公布学校的各类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本市所有普通高校发布有关招生、考试信息,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委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任意更改和擅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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