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能提供住宿方可跨区招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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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14:27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陆梓华特约通讯员焦苇)“家长切勿盲目跟风择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该离家近一点,每天让孩子多睡半小时。”在昨天下午召开的本市200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教委负责人重申,明年本市小学、初中在录取新生时将继续推行“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并首次明确提出,民办学校只有在具备一定住宿条件,方可向外区招生。 避免投机现象 据悉,2007年本市小学毕业将要进入初中学习的学生约10.92万人,幼儿园离园将要进入小学学习的学生约10.13万人,与今年大体持平。据统计,2006年入学的小学和初中新生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分别达到了90.43%和82.64%,绝大多数家长选择了让孩子“就近入学”。然而,市教委负责人指出,家长盲目追崇传统“名校”,房产商借附近“名校”之名进行炒作等扰乱公办学校正常入学招生秩序的现象仍存在。为此,市教委在对违规现象严加查处的同时,也支持各区县根据区内实际情况对居民户口所在居住年限等条件进行限制,避免投机现象发生。 杜绝测试选拔 此外,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杜绝各校以任何形式测试、选拔学生,本市在明年招生入学过程中还将推出以下“禁令”: ■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目前本市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约1万名,其中约半数随班就读,大部分可接受完整义务教育,融入社会。 ■各区县不得以创办特色学校为名举办重点校,以开展实验研究、办特色班为名举办重点班,并以此为名测试、选拔学生。 ■普通初中和小学一般不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经区县审核同意的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招生,不得以此为名对普通学生进行学科类内容的考试或测试。 ■公立转制学校未完成办学体制改革不得招收新生。 ■民办学校不具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学生宿舍和相应的住宿条件,不可向外区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测试和面试,不得擅自提前招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