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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2006年会日前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14:22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教育频道12月27日讯 (通讯员 柯健 王春)日前,由杭州师范学院法学院承办的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2006年年会在杭州天鸿饭店召开,来自我省高校法学院、公检法系统、妇联权益部等部门的婚姻法学会理事成员参与会议。

  会议由省法学会副秘书长张丽芳主持。杭师院法学院院长罗思荣做了学会的工作总结,省法学会研究会研究部胡铮宣布了新一届学会的名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罗思

荣教授被推选为本届研究会的会长,汪迪波被推选为秘书长。

  作为新一届研究会会长,罗思荣教授在会上作了的讲话,他说:我们正致力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婚姻家庭涉及到的很多方面的问题都可以从法律层面去探讨,近年来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婚姻家庭观念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婚姻法学研究会作为一个专业性的学术团体,应当关注这些新问题、新动向,应当在各类研究中有所作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学会章程,名誉会长丁燮富、第一和二届会长曹泽然、副会长张泉水与柯直作了讲话,他们就学会吸纳更多的理事成员、每年举办更多的活动、使婚姻法研究会“热”起来等方面,为章程内容提出了宝贵建议。

  在“会议研讨”阶段,省法学会顾问燕广教授做了讲话,杭州市教科所副所长韩似萍作了《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婚姻关系》的论文阐述。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马齐林作了中国婚姻法研究会2006年会的情况介绍,省委党校法律系倪颂文作了《婚外性行为造成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如何承担》的讲解,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童付章作了《婚生推定制度案例研讨》的论文阐释,杭师院汪迪波老师作了《意思自治在涉外夫妻财产约定中的适用和限制》的论文阐述。

  会议还展开了自由发言与探讨,确定了常务理事、副秘书长;颁发理事、常务理事聘书,并确定明年年会讨论议题和举办单位。

来源: 浙江在线·教育频道 作者: 通讯员 柯健 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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