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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市级烟草地方性法规: 学校网吧禁售香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10:22 四川在线
来源:原载《扬子晚报》转自人民网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消息 2007年1月1日开始,《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将正式开始实施,这是我省第一部颁布实施的市级烟草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实施对老百姓有什么好处?学校及周边售烟的老问题能否得到解决?记者昨日就此走访了有关部门。

  学校、网吧禁售香烟

  据成都市烟草专卖局有关人员介绍,《条例》特别强调了学校、网吧禁售香烟,并加大了惩罚力度。《条例》规定中(小)学校、网吧、医院内不得设置烟草零售经营点。同时,烟草零售经营者必须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贴上“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一旦发现烟草经营场所没有贴标识,有关部门可以对其处以50—200元的罚款。《条例》专门新增了对促销活动的规定。明令禁止把未成年人作为烟草制品促销对象,一旦违反可处以罚款。此外,还禁止以促销名义销售烟草制品,开展卷烟促销活动应提前15日向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获准后才能进行。

  公园、医院禁止烟草广告

  烟草广告的设置历来有许多禁令,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四类公共场所都禁止设置烟草广告。而新实施的《条例》还新增了公园、医院禁止烟草广告。“我觉得这对老百姓是件好事,希望以后的烟草广告还能再少些。”市民罗先生虽然是个烟民,仍然很支持公园、医院禁止烟草广告的做法。

  发现卖假烟举报有奖

  条例还新增了举报规定,市民如发现有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可向烟草专卖主管部门举报。接到举报后,烟草专卖主管部门应及时受理,并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奖励。“这样可以更好地调动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烟草局工作人员说。他们还专门公布了案件举报电话962778和免费服务热线8008865522,市民可拨打举报卷烟违法行为。

  卖500元假烟就可吊销许可证

  《条例》加大了对生产销售假烟的执法力度。一旦卷烟经营者销售价值在500元以上假烟,或者储存价值1000元以上假烟,除处以涉案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外,还可直接吊销其零售许可证。对为制售假烟、走私烟草制品行为提供条件的“帮凶”,可处以2000元以上的罚款,最多可罚至5万元。此外,《条例》新增的内容还有以下三点:对连续2个月无正当理由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的,可不予年审;对擅自改变经营地址的,烟草行政主管机关可以对其处以200-1000元罚款,严重的可吊销许可证;以前对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没有资金要求,但现在明确规定,申请许可证企业的经营资金不少于5万元,城镇个人不少于5000元,农村个人不少于3000元。

  记者李欣忆摄影雷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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