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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合格要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12:1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省人事厅昨天下发通知,我省将对2006年度的公务员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为“称职”以下的人员当年度不得发放第13个月工资,不得晋升职务;而为不称职等次的,将予以降职。

  据该厅通知,我省公务员2006年度考核对象包括:各级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处以下工作人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处以下工作人员。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于不同的考核结果,我省将有不同的处理办法,其中,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具有晋职、晋升工资的资格,并发给第13个月的工资。

  对被确定为称职(基本称职)以下的人员当年度将不发放第13个月工资,不晋升职务。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基本称职)等次的,将给予警示,予以降职,第二个称职(基本称职)年度,将不计算为晋升级别和职务工资的考核年限。

  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降职。降职后,其职务工资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其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不降低原级别;原级别高于新任职务对应级别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并执行相对应的级别工资。担任最低行政职务的人员,无职可降,将降低一个职务工资档次。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对于未进行年度考核或参加考核未定等次的人员,将扣除未考核或未定等次的年度。

  我省规定,各单位对年度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各单位在考核结果确定后,要按照规定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被考核人,并将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存入被考核人档案。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

  考核要于2007年2月底前结束。我省规定,对在年度考核工作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不按规定程序和内容实施考核的,随意突破优秀比例限额的,以及其他违反考核工作纪律和规定的,将不予兑现考核结果,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屈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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