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事局:博士后搞项目可获资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11:18 东北新闻网

  1月4日,记者从市人事局获悉,我市出台企业博士后资助暂行办法,凡进入我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其它企业单位从事项目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均可获得资助。这是我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所采取的又一举措。

  根据要求,这里指的博士后,是进入我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其它企业单位从事项目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已填报《博士后申请表》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签订《辽宁省企业项目博士后联合培养协议书》并经批准纳入博士后管理的人员。资助的标准为每年1万元/人(拨付2年),对承担重大研究项目的博士后,可以一事一议,适当增加资助。资助的资金主要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生活和科研补助的专项经费。

  凡有意申请者,可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即可得到资助。

  (沈阳日报 李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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