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所民办高校将接受评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12:53 黑龙江日报

  记者 王彦

  本报讯我省教育部门将对全省80余所民办高校开展评估工作。据悉,评估不合格的学校将被限期整改。复评仍达不到最低设置标准的,对其给予行政撤销处理。

  据介绍,省教育部门决定组成专家评估组对全省民办高校开展合格评估工作。主要评估其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办学,有无收取储备金、变相赞助费或者其他名目非法集资,有无举办者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名义提取学校用于教育教学的办学经费等行为。发布招生广告和简章是否依法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广告、简章有无夸大其辞、弄虚作假等欺骗性内容,有无因广告不实而引发上访、申诉等办学纠纷现象。

  评估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结论将在黑龙江民办教育网上予以公告。优秀、合格等级分别在办学许可证上予以标注,准予继续办学;不合格等级学校视情况作出处理。达不到“学院”设置标准,但符合“培训中心”设置标准的,一律改为“培训中心”。达不到“培训中心”设置标准的,一律停止招生,进行整顿,期限为6个月;6个月后经专家组复评仍达不到最低设置标准的,给予行政撤销处理。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