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造假 将取消在职读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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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07日10:57 武汉晚报
据京华时报报道 昨天,国务院学位办网站贴出“关于做好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通知”。与去年的相关规定相比,今年学位办要求各招生单位在录取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工作中,必要时可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
考生需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实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学位办还强调,对于资格审查不严、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招生单位,将采取通报或停止招生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