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10日起报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10:20 大洋网

  (记者于梦江)记者从东莞市专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心获悉,2007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本月10日上午9时起至2月9日下午17时为网上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为今年6月24日,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报考方式:

  在上述时间内,考生登录“东莞市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dg.gdkszx.com.cn)进入东莞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完成“网上报名”。

  据了解,考生需在1月29日至2月9日进行报名确认,地址:新城市中心区石竹路2号东莞市南城职业中学东门内(即后门)。在考试前7~15天内考生必须自行登录“东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网站用A4下载打印准考证。此外,此次考试共有2科,每科收取65元考务费。

  报考条件: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报考初级职称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报考中级职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实施)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对在《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考一科。

  其中具备助理工程师资格的考生报考初级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取质量专业初级职业资格证;具备工程师资格的考生报考中级只参加“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取质量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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