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不得高薪“挖墙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9:03 扬子晚报

  本报石家庄1月8日电 记者王明浩报道:为遏止“强校愈强、弱校愈弱”的局面,保障教育均衡发展,河北省石家庄市日前出台《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师流动秩序的意见》,禁止公办学校私自或不公开聘调教师,为教师流动立规矩。

  近年来,石家庄教育领域出现了条件好的中小学校纷纷高薪“挖”名教师,危害了教育公平。石家庄市教育局明确要求:各公办中小学校严禁违反政策招聘、招调市内其他学校的教师。市内中小学校未经批准,不得到本市农村县(市)、区学校招聘、招调教师;农村县(市)政府所在地中小学校未经批准,不得到边远农村学校招聘(调)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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