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诊疗科目设置首批准入标准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8:20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记者陈青)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医疗机构许可准入制度,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对医疗机构法制化管理,市卫生局制定了临床外科3个二级专业(神经外科、胸外科、心脏大血管外科)和康复医学科诊疗科目设置的准入基本标准。据了解,这是申城出台的第一批针对临床诊疗科目设置的基本要求。市卫生局要求已经开设相关科目的医疗机构,在对照有关标准进行自查的基础上于4月1日前向接受其执业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重新登记注册申请(按执业变更登记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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