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赴港分娩要预约登记 香港下月起实行产科服务“中央预约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09:00 解放日报

  据新华社香港1月16日电 (记者 黄海 李凯)香港特区政府16日下午召开记者会宣布,将于2月1日推出新的医疗服务安排和入境配套措施,以确保香港孕妇得到妥善和优先的妇产服务,将来港产子的外来孕妇数目限制在特区医疗体系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并防止外来孕妇在临盆一刻才赶到香港医院急症室求诊的危险行为。

  特区政府宣布,香港医院管理局将从2月1日起实行产科服务“中央预约制度”,所有使用医管局产科服务的孕妇必须预约登记,一旦服务饱和,医院将会中止接受香港以外孕妇的预约登记。香港的医院会发出预约确认书。香港私家医院也将紧密配合采取同样的措施。

  特区政府提出,将提高非香港特区居民使用特区医管局产科套餐服务的最低收费标准,有预约的收费为3.9万港元,没有预约的收费为4.8万港元,所有费用须在首次预约时全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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