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学按学分收学费:不努力学习就多花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16:15 沈阳网

  经江苏省政府批准,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近日出台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从2007年起我省实行学分制的各类高等学校可实行按学分收取学费。从沿用多年的按学年收取学费改为如今的按学分收取学费,会不会带来学费上涨?对我省高校教育质量的提高又有什么积极意义?1月15日,记者采访了省教育厅有关人士。

  学分制收费不会提高学费

  所谓学分制收费是一种按学生修读的学分数计收学费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省教育厅有关人士解释说,从学年制学费改为学分制学费,仅仅是一种收费管理制度的改革,并不意味着收费标准的提高。该办法同时规定,学生正常完成规定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

  我省学分制管理办法明确,学分制收费一般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各高校可在学年学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学分学费,并统一规定每学分的收费标准。学校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确定每个专业的总学分和每门课程的学分,并按规定的学年收费标准,换算成学分收费标准,根据学生当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初可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进行学费结算,多退少补。第二学年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种种原因退课退学可以退钱

  我省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学生每学年初选定修读课程后,学校应给学生不少于2周的试修时间,学生因各种原因在试修期间自行退选课程,免收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就学时间在课程课时一半以内的,免收退选课程50%的学费;超过一半的,全额收取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

  学生退学、转学、出国等终止学业,在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批准的,全额退还专业学费;超过一个月的退还50%的专业学费。第二学期内批准的不退专业学费。学生因病等原因休学或参军的,可以比照退学退费的规定退还有关费用。

  鼓励优秀学生多选课

  部分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本专业规定课程学习的基础上要求选修非本专业课程的,还要不要交纳加选课程的专业学费?省教育厅有关人士说,为了激发优秀学生的学习热情,我省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生在自己所修专业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外要求加修其他专业课程,可按所修课程规定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学分学费,免收加修专业的专业学费,这是对优秀学生多选课的一种鼓励和支持。

  学习不努力要多花钱

  教育部、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明确规定:“改按学分制收费后,高等学校可以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要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收取学费。”与此精神相衔接,我省规定,实行学分制收费后,学校须给考试不及格而不能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一次免费补考机会。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学校可按该课程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学分学费。

  省教育厅有关人士说,过去我省对考试不合格重修的课程没有明确的收费办法。按照现在这项规定,只要你学习不努力,重修课程就得花重修的钱,重修的课程越多,花的钱也就越多,因为你在重复地占有学校的教育资源。

  这位人士强调说,各高校如需实行学分制收费,应在制定本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报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审核批准后执行,并应将经批准的本校学分制收费标准、重新学习与修读教学计划以外课程的学费标准、退费办法、学分制收费管理及减免政策等有关内容予以公示。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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