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八项医疗技术须“准入”未达标医院一律停止相关治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9:20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通讯员宋国梵记者陈青)昨天,上海市卫生局出台了《冠心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等8项专项技术管理规范。从今年4月1日起,凡不符合上述准入标准、不具备软硬件基础的医疗机构,都将一律停止开展相应专项技术。据悉,制定实施医疗专项技术准入标准在国内尚属首次。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强调,设立专项诊疗技术门槛是上海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努力降低病人医疗风险而推出的重大举措,也是促进医学科技发展的一项重要手段。

  首批确立出台的8项专项技术准入都是在临床应用广泛、技术要求高的专项技术,分别为冠心病介入诊疗技术、白内障超声乳化技术、面部轮廓整形技术、血液透析技术、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高强度聚焦超声技术、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心脏导管消融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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