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考公务员享受优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14:16 东方早报

   早报讯 从今年开始,上海的高校辅导员正式拥有自己的职称序列,在报考上海地区国家公务员时,将享有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的“三优先”优惠政策。这是昨天召开的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推进会上出台的新举措。

  人事局和市教委、科教党委将一起探索建立专职辅导员与公务员、社会工作者、职业咨询师、心理咨询师等岗位的双向交流机制,今年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市科教党委、市教委根据各高校的需要,从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的人当中选拔优秀的考生,经过双向选择后,担任高校的辅导员,同时对经审核确认的高校优秀辅导员报考上海市公务员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

韩晓蓉 订阅东方早报请登陆东方早报网站或拨打 962288 或 8008208696;优惠多多、实惠多多、资讯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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