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14类考生今年高考可享受特征加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10:40 新华网

  新华网兰州5月10日电 (记者李明心、卫韦华)记者日前从甘肃省招办获悉,根据最新发布的《200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今年,甘肃省有14类高考考生在录取时将享受考生特征加分政策,对于享受特征照顾加分的考生名单及特征项目均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根据相关政策,省级优秀学生、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全国大赛获奖学生、艺术生、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华侨子女和少数民族考生等均可获得加分照顾。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其中,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考生、获得学生体育运动一级证书的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退役军人、报考汉语授课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20分;省级优秀学生、奥赛及创新大赛的获奖学生、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此外,甘肃对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将按照“经市州党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当地媒体有报道,社会影响大的量化标准进行加分。考生符合三项地方性照顾政策将按省内院校录取加10分投档实行:一是高中阶段获得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A级以上证书者;二是长期居住在民族县、乡的汉族考生;三是农村户口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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