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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将从2008年起试行学分制收费。市教委同时表示,院校在试行学分制收费时,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不准出台新的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除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