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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不考虑全面恢复繁体字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3日02:5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郭少峰)昨日,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表示,目前还不考虑全面恢复繁体字。

  《通用规范汉字表》征集意见

  昨天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开对《通用规范汉字表》征集意见。从即日起到8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以及中小学语文教学课表都将依此予以改动和更正。

  在规范汉字表里,有繁体字和简体字对照表。不过教育部语信司司长李宇明表示,虽然有这个对照表,但目前还不考虑全面恢复繁体字。这次字表恢复了“剋”“锺”“蘋”“濛”“噁”“硃”六个繁体字。

  《通用规范汉字表》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宁教授解释说,现在仍坚持的是简化汉字政策,基本上不恢复繁体字。现在恢复的繁体字都是必须恢复的,其中以前恢复三个,这次恢复三个。这次恢复的三个是“蘋”“锺”和“硃”。

  王宁解释说,这三个字如果不恢复,会造成字体内部系统混乱。比如硃砂的“硃”,这是一个科技用字,如果不用繁体字,有些科技用语无法表达。还有一个“浮蘋”的“蘋”跟环保有关,如果都写成苹果的“苹”,那么意义不一样。比如说姓钟的和姓锺的,都改成一个中间的中,人家是两个姓,两个家族,但如果去掉繁体字,只剩简体字无法代表两个家族,像这些问题,都是因为极个别字会扰乱使用系统,给大家带来不方便,才把它列出来的。

  李宇明还表示,将来语文课标跟进,教材编写跟进。但他认为,这对考试不会有负面影响,“因为学什么考什么”。

  李宇明表示,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邮、信函和传真等方式,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字表征求意见稿及有关材料登载在《中国教育报》和中国语言文字网上。

  不再简单废除异体字

  在此次《通用规范汉字表》的研制中,人们取名时常用的一些异体字的存与废十分引人关注。在征求意见的汉字表中,曾被废除但人们仍在大量使用、禁而不止的51个异体字被“释放”并恢复使用。

  例如,“喆”虽然这个字过去曾被“废除”,但因为它含有两个“吉”字,很多人在取名时,仍然坚持选用这个字。再如“淼”字也曾被废除,但许多老百姓认为,五行缺水取名时有这个字,“有三个‘水’,这不好吗?”

  “恢复使用这些异体字表明我国在语言文字政策上的人文关怀。”李宇明说,“今后我们对异体字不再简单地提‘淘汰、废除’,但在使用上仍然有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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