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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任政务司长在美为“港独”张目 港府严厉斥责

首任政务司长在美为“港独”张目 港府严厉斥责
2018年02月12日 10:10 人民日报海外版-海外网

  原标题:首任政务司长在美为“港独”张目 特区政府严厉斥责 

 陈方安生赴美领奖(图片来自香港东网) 陈方安生赴美领奖(图片来自香港东网)

  海外网2月12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11日晚,就特区首任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在美国发表的言论表示,任意发表贬低香港良好法治声誉,并可能对法治社会造成损害的刚愎言论,对香港发展毫无助益。

  当地时间2月10日,陈方安生在美国发表言论,引用周庭等被取消参选资格,指非建制派受到“打压”。对此,港府强调,提倡“港独”、“民主自决”或以公投方式提出包括选择“独立”来处理香港体制等,均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基本法》下的宪制及法律地位,亦与国家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选举主任依法所作出的决定,旨在令选举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适用法律下公开、诚实、公平地进行,绝不存在任何陈方安生所指的“政治审查”、“限制参选权”等的情况。

  据了解,陈方安生自1993年至1997年在港英当局出任首位华人布政司。1997年香港回归后,她继续在特区政府担任政务司司长。她与壹传媒集团主席黎智英、香港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以及天主教香港前主教陈日君被港人合称为“祸港四人帮”。

  当地时间2月10日陈方安生在美获颁其念兹在兹的“抹黑香港奖”,即所谓“奥康纳正义奖”(O‘Connor Justice Prize)。连日来,陈方安生以访美名义不断“唱衰”香港。当日在颁奖后的演说中,陈方安生再次妄称,香港法治正逐渐变为“已法而治”,继续抹黑“一国两制”。港媒12日评论称,一副攻击自己的国家而忘乎所以的嘴脸,令人所不齿,难怪有人以“吴三桂引清兵入关”来形容她的所作所为。

周庭(红圈内)被剥夺参选资格后与众反对派冲击香港东区区议会会议室内。(图源:香港东网)周庭(红圈内)被剥夺参选资格后与众反对派冲击香港东区区议会会议室内。(图源:香港东网)

  对于早前“港独”组织“香港众志”成员周庭被排除参选立法会补选资格而为部分香港反对派人士抹黑称“违法行为”,特首林郑月娥1月30日再次给出严正回应。特首林郑月娥30日早出席行政会议时表示,《立法会条例》当中有声明需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这并不只是宣誓要求,也是参选要求,强调是依法办事,如不符有关要求就没有参选资格,而非因有政治联系而剥夺参选权。

  林郑月娥又指,立法会及参加补选人士很多都有政党背景,而政府每日在立法会的工作都是与不同政治联系的人士打交道,但若有一些政治形态违反《基本法》及“一国两制”,鼓吹“港独”及“地区自治”则不符法例要求。选举主任如有不清晰的地方可寻求法律意见,律政司是提供意见的部门。

 林郑月娥:香港公职人员必须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图片截自香港政府新闻网) 林郑月娥:香港公职人员必须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图片截自香港政府新闻网)

  对于对香港事务蠢蠢欲动的外部势力,中方多次对其打预防针: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事务属于中国内政!如去年5月美国“国会与行政部门中国委员会”举行涉港听证会,外交部驻港公署强硬斥责这一行为,指出香港回归20年来,“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得到切实贯彻落实,香港保持繁荣稳定发展局面,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充分的权利和自由,这是任何不带偏见的人所公认的客观事实。中国中央政府根据宪法和基本法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的决心坚定不移,不会改变。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发言人称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中方反对任何外国机构以任何方式干涉香港事务。有关听证会颠倒黑白,别有用心,粗暴插手香港事务,公然干涉中国内政,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在去年6月30日例行记者会上回应英方“关切”香港事务时,外交部亦再次重申,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事务属于中国内政。1984年的《中英联合声明》就中方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和过渡期有关安排作了清晰划分。现在香港已经回归祖国怀抱20年,《中英联合声明》作为一个历史文件,不具有任何现实意义,对中国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区的管理也不具备任何约束力。英方对回归后的香港没有主权,没有治权,也没有监督权。希望上述人士认清现实。(海外网 侯兴川)

  以下为香港特区政府回应全文:

  坚决捍卫法治 维护市民权利

  2018年2月11日

  政府回应陈方安生在美国发表的言论,指法治精神和司法独立是香港的基石,也是“一国两制”成功要素。特区政府坚决捍卫和维护法治,律政司只依据适用法律、相关证据和《检控守则》处理刑事案件,不存在政治考虑。

  政府表示,自回归以来,香港特区严格按照《基本法》实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充分体现“一国两制”全面和成功落实,国际社会有目共睹。

  根据《基本法》,香港特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在选举事宜上,特区政府尊重和维护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确保所有选举均符合《基本法》和相关法例。

  提倡“港独”、“民主自决”或以公投方式提出“独立”等选择来处理香港体制,均不符合香港特区在《基本法》下的宪制和法律地位,也与国家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

  选举主任依法作出的决定,旨在令选举在符合《基本法》和相关法律的情况下,公开、诚实、公平地进行,绝不存在陈方安生所指的政治审查、限制参选权等情况。

  任意发表贬低香港法治声誉,并可能对法治社会造成损害的刚愎言论,对香港发展毫无助益。

  

责任编辑:初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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