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香港旺角暴乱案再出判决 多名被告暴动罪名成立

香港旺角暴乱案再出判决 多名被告暴动罪名成立
2018年05月02日 15:07 海外网

  原标题:香港旺角暴乱案再出判决 多名被告暴动罪名成立

林永旺、李卓轩等被告。(资料图)林永旺、李卓轩等被告。(资料图)

  海外网5月2日电 2016年2月,香港旺角发生暴乱事件,造成一百多人受伤,其中大部分是警务人员。莫嘉涛等10名被捕男子涉嫌朝警察扔砖头和破坏警车,被控以暴动和刑事毁坏等逾十项罪名。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今日(2日)下午裁定,除了首被告莫嘉涛的暴动罪及第6被告陈和祥的袭警罪名不成立外,其余8项暴动及刑事毁坏罪名成立。

  据香港东网、香港头条日报等报道,该案原有11名被告,但是,其中一名被告李倩怡2017年1月弃保潜逃至台湾地区,其他10名被告依次是莫嘉涛、锺志华、何锦森、霍廷昊、陈和祥、邓敬宗、李卓轩、林永旺、叶梓丰及吴挺恺(17至70岁)。其中,吴挺恺承认一项暴动罪;莫嘉涛则承认一项袭警罪,但否认其余控罪。

  早前,多名旺角暴乱参与分子已被判监禁。2017年3月16日,香港区域法院判处3名人员暴动罪名成立,各处3年监禁;2017年8月7日,香港区域法院又判处2名人员监禁3年、一名入教导所;2018年4月11日,香港区域法院判处1名被告因犯“暴动罪”监禁2年10个月。

旺角暴乱现场。(资料图)旺角暴乱现场。(资料图)

  据海外网了解,2016年2月8日晚10时许,位于香港九龙区旺角山东街和砵兰街交界地带,一些小贩涉嫌非法经营,与到场执法的特区政府食环署职员发生冲突。大批所谓“本土派”人士到现场滋事,并冲击在现场调停的警员。2016年2月9日凌晨,香港旺角山东街与砵兰街交界发生警民冲突,警方一度展示红旗、施放胡椒喷雾,控制场面,有示威者向警员投掷杂物。截至2016年2月9日上午,警方陆续驱散示威人群,方才控制局势。

责任编辑:霍宇昂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690-0000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