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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售药加价率不得超15%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6:1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昨天,本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网站上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与财政部、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八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提出了八项治理整顿措施,业界传闻已久的药品外包装标示建议零售价、医疗器械价格将进行政府干预等政策都将在以后得到实施。

  记者黄佩

  据悉,这八项措施中的第一条是:全面调整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价格,并将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实际加价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

  此次降低

药价力度最大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这是八项措施中对降低药价力度最大的政策。广东金康药业总经理郑浩涛表示,这一政策将对降低医院药价产生很大影响。据他介绍,1998年国家曾经出台过上述要求,但2002年开始实行最高零售价政策,即所有药品的销售只要不超过政府定的最高零售价就可以销售,同时废止了1998年的政策。

  “其实,实行加价率在15%以内的政策对遏制公立医院的药价很有用。”郑浩涛还给本报记者算了笔账,以一个药品进医院的价格为10元计算,政府定价为15元,医院零售价只要不超过15元,就不违规,但如果加价率限制在15%,那医院的零售价格最高只能为11.5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药价。

  定价或将从出厂价环节核定

  而另一个让很多制药企业望而生畏的政策就是:国家将改进药品定价方式,选择部分政府定价药品试行从出厂环节核定价格。郑浩涛表示以前政府定价是对药品零售价进行干预,对企业的生产成本进行调查。如果从出厂价核定价格,厂家出厂价必须打上生产成本和以后的营销成本。厂家在报出厂价的时候,报高了可能影响市场竞争力,但报低了又没太多的营销操作空间。这对企业来讲是个考验。

  另外,《意见》还指出,对市场调节价的药品将推行由生产企业在药品零售外包装上标示建议零售价格的制度。据悉,虽然这一政策传闻已久,这是相关政府部门首次正面表示要实行该政策。不过对于该项政策部分药企表示,这只会有利于国家对药品政策的监控,但是,对降低药价没多大作用。因此,建议零售价只是建议,不具备约束力,很多零售药店和医院都不会执行的。

  链接

  八项措施

  全面调整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价格,并将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实际加价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

  改进药品定价方式,选择部分政府定价药品试行从出厂环节核定价格;

  加强对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监管,推行由生产企业在药品零售外包装上标示建议零售价格的制度;

  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必要的干预;

  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规范医院诊疗和用药行为,制定药品临床应用指南;

  强化

医疗保险对医药费用的制约作用;

  加强监督检查、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黄佩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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