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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药企首创签约监督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1:25 东方早报

  企业之间引入互相监督机制,签订监督协议,一旦在抽检中发现问题有权取消与对方的合作。这种质量互监机制引入医药企业之间在全国尚属首次,在昨天首批10家企业的签约仪式上,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王龙兴也表示,该模式有助于医药企业配合政府监管部门解决药品流通中出现的问题。

  协议中明确了医药企业要定期对合作伙伴的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已经发现对方有不符合GMP、GSP要求的行为,立即要求对方整改。整改不到位,将中止合作关系,并向药监部门反映。所有医药企业将永远与严重违法经营导致严重后果的企业终止合作关系。

  参与签订协议的包括上海和黄药业、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等10家沪上知名药业巨头。几大药业巨头的加盟,也推进了整个互监机制在全市的推广速度。

  上海和黄药业曾在上海率先推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此次他们又在全国首创了医药企业质量互监机制。作为一家知名药企,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和黄药业还向全国医药企业发出了倡议,希望他们能够加入医药企业质量互监机制,主动承担企业公民责任。

  王龙兴告诉早报记者,这种机制值得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希望上海更多的医药企业加入该机制,这种机制也有利于在医药行业内部形成质量至上的氛围。

早报记者 李祎 刘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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