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对石家庄第四制药厂注射液进行暂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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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02:19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慧敏)石四药生产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批号:060221501)在杭州出现异常反应事件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目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对石四药所有生产在库的葡萄糖氯化钠(俗称“盐水”)注射液进行暂控,重新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销售。 6月7日中午,省、市两级药监执法人员开始进入石家庄第四制药有限公司展开调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生产现场、原辅材料库、成品库进行现场核查,并仔细审查了批号为06
该批次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产品共生产193箱(30瓶/箱),已全部售出,分别销往唐山、青岛、杭州三地。截至7日下午4时30分,对该批产品销售、使用情况已全部查清,对未使用的产品已就地查封或召回。唐山、青岛两地未发现不良反应。 目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石四药所有在库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产品共19批3924箱进行了暂控,要求该公司重新进行检验,并当场抽取2批库存的上述产品送省药品检验所检验。 有关异常反应事件到底是由葡萄糖氯化钠引起,还是患者在输液过程中药品间发生不相容性引发,目前尚不能下定论,待问题查清后,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