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查获特大贩售假药案生产源头在广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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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08:49 法制日报 | |||||||||
本报合肥6月12日电 记者李光明 今天上午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自林紧急约见记者,澄清该省查获的特大贩售假药案有关情况。该起特大贩售假药案涉案总值300余万元,生产制造的源头在广东。由于安徽警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现及时,反应迅速,有效地控制了贩售到阜阳的假药。目前未发现流入市场的假药,没有对人体造成危害。 据介绍,这批假药是2005年底用服装、玩具等伪包装从广东、河南等地,通过物流
案件发生后,安徽阜阳、太和警方一方面组织人力及时追捕犯罪嫌疑人,一举破获张某等涉嫌销售假药团伙案。先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6人,执行刑事强制17人,其中9人在逃(正网上追逃),8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另一方面,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真伪进行鉴定。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公安机关提供的23个涉嫌假冒药品中的19个品种进行了检验。通过检验,发现其中多维元素片(21)、复方醋酸地塞松乳膏、复方甘草片、格列吡嗪片、治糜灵栓等11个品种药品的含量为零或鉴别项目不符合规定,其他8个品种“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也系假冒产品。 据悉,从今年2月底案件发生时,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迅速启动“网上稽查”系统,向全省系统公布查获的假药的名称、批号等,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追查、扣押。目前,安徽境内未发现上述假药在流通、使用,也未对人体造成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