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要求不得擅设艾滋病检测实验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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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4:15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刘墨非) 昨天,卫生部印发《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其中要求,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设立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出具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报告应以保密方式发送。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是指对人体血液、其他体液、组织器官、血液衍生物等进行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病毒抗体及相关免疫指标检测的所有实验室的统称。《办法》强调,设立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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