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方面原因制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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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23:3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27日电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27日下午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关于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他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我国完善农村公共卫生体制的一项新举措,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审计调查发现,目前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
——一些地方医疗费报销比例偏低,影响农民受益程度。审计调查的20个县(市、区)中,中西部15个县(市、区)农民医疗费报销比例平均为29.2%,低于东部5个县(市、区)14个百分点。而截至2004年底,这15个县(市、区)合作医疗基金结余1.19亿元,占基金收入的50.6%。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对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没有具体规定,中西部地区合作医疗基金规模较小,一些地方担心基金超支。一些地方对外出农民工医疗费报销限制较多,导致农民工参加合作医疗比例较低。 ——乡村卫生机构医疗条件普遍较差,农民就医质量得不到保障。截至2004年底,中西部15个县(市、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拥有的医疗设备总值仅占这些县(市、区)全部医疗设备总值的17.7%,且多数设备陈旧老化。如抽查27个乡镇卫生院,其270台医疗设备中,75%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抽查8个乡镇卫生院,其房屋73%是危房。医护人员也严重不足。如抽查19所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编制265人,实际仅有179人,其中8所卫生院没有妇产科大夫,两所没有内科大夫,7所没有外科手术大夫,15所没有专职护理人员,12所没有药剂师,8所没有化验检验员。这种状况使一些患病农民不得不远赴城市求医,加重了负担。同时,一些地方尚未推行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导致一些合作医疗定点机构药品购销价格偏高。(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