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局要求严厉打击非法配购药品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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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8:10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最近,社会上有少数非法收购药品的人员收取参保人员的社保卡(包括医保卡),到附近的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并按药品金额的一定比例以现金方式返还给参保人员,从中非法牟利。上述行为违反了本市医保有关规定,损害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医保基金的流失,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为了加强管理,打击上述非法配购药品行为,市医保局近日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配购药品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定点零售药店积极配合医保等相关部门,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管理,切实保障医保基金
通知要求,各定点零售药店要提高认识、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对不法人员非法配购药品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发现非法配购药现象,及时向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举报(上海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举报电话:62723106)。 通知明确,市医保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对采用非法手段配购药的人员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情节严重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定点零售药店明知当事人为非法收购药品者仍给予配购药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中止医保结算关系或取消医保定点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