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看不懂天书病历将医院告上法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8:52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金陵晚报报道】 本报法援热线84686600报道因为看不懂病历上书写的内容,患者陈英(化名)将医院告上鼓楼法院,要求医院“重写病历”(本报曾做过连续报道)。日前,鼓楼法院对这个案子作出了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虽然卫生部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对于书写文字有原则性要求,但是并没有准确的法律依据。因此病历文字书写原则性的要求目前仍然只作为医生所要注意
基于上述理由,法院驳回了陈英的诉讼请求,认为陈英应当通过行政管理等其他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随后,记者联系了陈英和其代理人。陈英表示,法院的判决会开一个危险的先河,以后医生可以随意书写病历,因为只要有内容即可,根本无须别人能否看懂,这对病人的知情权将是极大的挑战。据悉,陈英准备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田文荟曾亚莉) (编辑小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