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年底前撤销县级血站 收回基层血液检测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10:10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7月7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政府最近决定今年底前撤销现有的6个县级血站、19个县中心血库,血液检测必须在市级以上采供血机构进行,确保临床用血和血液安全。 调整后,省会城市杭州设血液中心1所;宁波、温州等其他10个市各设中心血站1所;在部分县(市、区)设血液中心或中心血站的分支机构(分站、采供血点),承担相应区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6日公布的《浙江省采供血机构调整实施方案》还规定,血液中心、中心血站为独立法人机构,保障临床用血、指导医疗用血,负责血液质量的管理;分支机构为非独立法人机构。分站、采供血点可在血液中心、中心血站严格统一质量管理下,开展血液分离业务,但是不得进行血液检测;储血点原则上挂靠在县(市、区)第一医院,可与医院输血科(血库)共享人员、设备等资源。储血点不得开展血液的采集、分离、检测业务。 据浙江省卫生厅医政处胡斌春介绍,当前浙江血液管理的形势严峻,而通过缩减采供血机构数量,提升采供血机构软、硬件水平,相对集中检测,形成以省级血液中心为龙头、市级中心血站为基础的格局,从管理机制和硬件建设上杜绝因血液质量的因素而造成传播艾滋病等情况的发生。 浙江省政府指出,省血液中心的建设要对照国际先进水平提升实验室配置,力争5年左右时间实现全省血液集中检测,确保血液安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