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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赔偿试药患者1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6:23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民主与法制报》报道6月23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判决一起“试药”案:医院及药厂拿患者“试药”的行为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判决连带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

  去年,南京市民郭召斌去医院检查糖尿病,医生怂恿他试用一款新药,不仅免费,还有礼品相送。谁知“试药”后出现严重不适,医方却让他加大药量。“试药”结束后,郭召斌肾功能严重受损。经交涉无果,郭召斌将这家医院和研制此药的药厂告上法庭,索赔31
万元。法院最终认定原告身体“未受伤”,但知情权被侵犯,故作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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