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食品药品监督局为洪洞腐竹鸣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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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04:12 山西晚报 | |||||||||
本报7月16日讯(记者王晓娟)6月以来,因许昌腐竹被查出质量问题,外地多家媒体发表文章,称假冒许昌腐竹是我省洪洞县生产,是许昌代洪洞受过。7月初,我省食药监局对此展开调查,今日公布的初步调查结果表明,洪洞县只负责生产腐竹,所有包装、销售都是河南经纪人操作,品牌造假实属河南人所为。 生产加工腐竹,在洪洞县大槐树镇是一个传统产业。由于1998年后,当地生产腐竹
这次洪洞腐竹出事后,调查人员了解到,在当地加工生产的腐竹,未经包装就全部被河南经纪人上门收购一空,随后包装出售。至于腐竹以什么牌子进行包装,和洪洞没有关系。调查人员在洪洞当地检查时,并没有在现场发现任何包装袋,当地也没有加工包装袋的企业。省食药监局表示,关于洪洞腐竹中是否含有致癌物吊白块,有关人员正在着手抽检,还未得出最后结论。参与此次调查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洪洞县腐竹加工行业存在一些问题,但让许昌蒙冤的显然是河南经纪人,如果怪罪在洪洞头上,是和客观情况不符的。 ■新闻背景 6月1日,北京媒体曝光的15种致癌腐竹中有11种标注产地为许昌。随后,河南媒体表示,许昌腐竹北京蒙冤,实为山西洪洞制造。7月初,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发出通知,责成临汾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展开调查。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