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健康 > 正文

成都出现职业医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05:3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新闻背景】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本月10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在一些医疗机构中,活跃着一批人,专门找一些发生医疗纠纷和可能发生医疗事故的人,到医院通过闹事获得经济好处。“医闹”是一种违法行为,它严重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也是谋取不正当经济收益的手段。卫生部已与公安等部门就加强医院的秩序做了进一步沟通。卫生部坚决打击这
种严重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

  围攻医院,殴打辱骂医生,占据医疗场所,狂呼“歪医院”!———因一起简单的医疗纠纷引起的事件,近段时间一直困扰着成都某民营医院。直到昨日,该医院院长杨先生还纠缠于这起事件中不能脱身。“这是一伙典型的医闹!”杨院长的呐喊代表了成都医疗行业对“医闹”的深恶痛绝。

  “医闹”·现场

  又哭又闹又跳楼20万元到手

  10多人来到

医院楼顶坐着……围观人群和闹事者把成都某医院堵了个水泄不通。闻讯赶来的消防官员和交警沿街拉起警戒线,将一个巨大的红色气垫放置在楼下,以备不测。抬眼望去,10多人悬坐在医院5层楼高的楼顶,不停地交头接耳,变换姿势。当楼下围观者越来越多时,他们开始做出一些让人同情的动作,时而嚎啕,时而捶胸顿足。

  这起事件源于一名患者手术死亡。死者家属认为医院有过失不肯将尸体抬出病房,随即便有50多人来到医院,天天哭闹,要求赔偿。为妥善解决这一医疗纠纷,院方列出包括医疗事故鉴定在内的多种方案。然而,医院开出的所有方案均被死者家属否决,他们一口咬定:院方必须赔偿50万元,否则就一直闹下去。10多天过去了,医院天天无宁日……迫于无奈,医院最终付给死者家属20多万元。

  “医闹”·现象

  纠纷发生了“医闹”总在场

  “医疗纠纷出现后,总有一些‘熟面孔’出现在医院,他们先是哭、骂、闹,然后提出巨额赔偿。为了息事宁人,避免正常秩序受影响,医院只得采取妥协态度。”昨日,成都某医院的张副院长说起“医闹”感触颇深。昨日,这样的一幕在成都某民营医院再次上演:一伙人冲进医院又吵又闹,围堵医生要求赔偿。原来,一名妇女安节育环脱落,有人认为这是医疗事故,便纠集一帮人前往闹事索赔。尽管医院表示节育环脱落是因个体差异导致的,并表示愿意重新为其免费安放,但他们并不买账,声称不满足两万元的索赔条件就不罢休。而医院称,这些人既不是患者家属,也不是患者亲友,而是“医闹”。

  “医闹”·手法

  操作上采取“五步走”

  对于“医闹”,医院无不敬而远之。“敬而远之并不表示我们不了解他们,近几年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让我们不得不研究他们!”昨日,成都某医院市场部李主任称,通过对“医闹”的多次接触,他们总结出了“医闹”的一些操作手法———

  第一步,打探医疗纠纷,在得到消息后,赶在第一时间与患者家属取得联系,摇身变成患者“亲属”,并取得他们的信任,为其“出谋划策”,准备索赔。

  第二步,开始分工。真正的患者家属只需要出现在医院门口就可以,“医闹”担负静坐、谈判、购买和发放食物等任务。

  第三步,闹到一定程度后,“医闹”与患者亲属一起找医院协商。医院一旦不能满足条件,“医闹”就拍桌子砸板凳,医院外大闹,医院内小闹,在医院内忧外困的情况下,迫使医院就范。

  第四步,不是所有的医院都“逆来顺受”,一些医院坚决不低头,表示走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这时候“医闹”就打人、砸东西,制造更大的影响。

  第五步,医院一般到这个时候都被折腾得差不多了,但“医闹”并不善罢甘休,而是扬言要对医院院长、医生进行报复。

  “医闹”·危害

  “闹”得医生不敢面对疑难杂症

  据成都一家民营医院负责人称,因为医院曾遭遇多次“医闹”,他们最后与某些“医闹”都成了“熟人”!其中一人还向他们“透露”,“闹”的过程中要把握一个“尺度”,而这个尺度,是完全按照他们聘请的律师来规范,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律师会一一交代。

  某医院负责人表示,由于“医闹”的无理取闹,“明哲保身”成了眼下许多医生的信条。一遇疑难杂症,不少医生不约而同地选择回避,“能躲则躲,能推则推”,生怕“引火烧身”。而医疗技术始终处在一个发展、创新的形态下,随着各类新疾病的出现,医务人员需要不停地进行探索。“医闹”现象的出现,使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这样就可能放弃某些方面的探索或创新,一旦遇到风险较大的手术,他们就会一推了之,而患者也就失去了康复的一线希望。

  “医闹”·律师说法

  情节严重者可行政拘留

  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吴顺问律师:从法律角度来看,“医闹”现象本身存在诸多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地方。首先,“医闹”与患者家属之间存在的是一种畸形授权关系———“医闹”必然先获得患者家属的授权,然后获取相应的信息。从患者家属角度看,这一授权并不合理,因其本身并没有“闹”的权利。同时,不少“医闹”事先往往会采取夸大结果、虚构事实的方法,从而取得患者家属的信任,而这种行为本身已构成某种程度的欺诈。

  此外,由于职业“医闹”一般采取扰乱医院就诊秩序的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的赔偿,这种行为本身也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若产生严重后果,将遭受处罚。也就是说,如果患者家属参与“医闹”,并对医院正常秩序产生恶劣影响,那么别说争取赔偿了,自己都有可能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可能面临行政拘留。

  记者宋永坤实习生张迪摄影刘亮(短信代码:41690301)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