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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岸区大病医疗救助上调数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2:01 重庆晚报

  本报讯本月起,南岸区大病医疗救助标准由2000元—4000元提高到5000元—8000元,凡属城市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均可享受该医疗救助。这是记者昨日从南岸区民政局获悉的。

  城乡医疗救助有基本医疗救助、优惠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三种救助方式。大病医疗救助主要针对低保户及重点贫困优扶对象,主要是身患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糖尿病
并发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晚期、心肌梗塞、风湿性心脏瓣膜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晚期、肺结核、精神分裂症等严重精神病和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等11种重大疾病,经该区民政局审核后可得到救助。

  同时,该区农村大病救助标准也由原来的2000元—3000元提高到4000元—5000元。

  记者 李珩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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