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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医院又现“卢士菊事件”(连续报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2:33 江南时报

  连云港市赣榆县人大代表卢士菊在大岭卫生院产子遭遇“意外死亡”事件,本报7月10日以《县人大代表产子“意外身亡”调查》为题披露后,目前,对卢士菊的死因尚未有定论。然而,记者在进一步采访时却发现,就在今年3月19日“卢士菊事件”发生之后,另一起“卢士菊事件”于百天后再次发生。

  当事医生讲述第二起产妇死亡经过

  在大岭卫生院,就前不久发生的徐姓产妇死亡事件,记者采访了当事接产医生葛某。

  葛某回答,因为娩出一个死胎,引起产妇紧张,影响子宫收缩导致意外发生。但葛某又补充,因为死者家属不愿做尸体鉴定,“具体原因不好说。”葛某介绍,徐姓产妇是7月6日凌晨3点多钟送到卫生院的,“查一下,听不到胎音,血压还可以,用了保胎药。”

  “当时怀疑是死胎”,葛某说:“因为B超室没人值班,不敢断定”。

  直至上午8点30分,B超室医生上班,再做检查,确认是个死胎。10点钟,死胎从母体娩出。“10点30分情况还好,但我后来交接班了,有些情况就不好说。”葛某如是说。而至于“后来的情况”,卫生院方面昨天未对记者的提问做出答复。

  记者询问南京的妇产科专家得知,如果真的如卫生院方面所言,产妇是因为娩出死胎导致心理受影响,引发其它病症死亡的话,接产医生在认定产妇体内有死胎的情况下,应当及时转送至条件较好的大

医院,惨剧就有可能避免。

  因为判断不定,B超室又无人值班,导致产妇娩出死胎心理受到影响,而卫生院又缺乏相应的救急措施及设备,惨剧最终还是上演了。

  不过,对于B超室值班的问题,卫生院方面尚有说法,“人手紧张”,“以前没遇到过这样的紧急情况”,“对卫生院要求不能过高”。

  救护车竟然成了卫生院院长的专车

  目前,对于“卢士菊之死”,就卫生院“责任”问题,死者家属一再提到“救护车被院长开回了家,耽搁了转院救治”。对此,3月21日,大岭卫生院接产医生葛某接受赣榆县卫生局的调查,笔录显示,“当时,产妇神志不清,在转院过程中,产妇家属要求医院救护车送往县医院,但当时医院救护车未在医院,我说救人不可等,快找车送县医院。随后产妇家属找来车立刻送县医院。”与此相印证的是,3月27日,大岭卫生院院长陈会东在卫生局的调查笔录中,就救护车的去向做了陈述,“我当时坐车去龙河医院学习合作医疗及一体化管理情况。”救护车成了卫生院院长的专车,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对“耽误转院”的质疑,该卫生院办公室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却称,“大路上就有面的

出租车,车很好找的”。同时,他又表示,“产妇不是在我们医院死的,产妇被送到县医院抢救,然后再送到市医院,都没抢救过来,所以我们卫生院没有责任”。

  对于大岭卫生院100天内接连发生两起产妇死亡事件,赣榆县卫生局副局长徐文彦表示,“一些卫生院存在管理混乱、人员素质不良”,但没有做出要予以追究的表示。而在记者发稿前,又有读者致电本报,沙河镇大岭周边村庄非法村级卫生室普遍存在,与大岭卫生院的管理混乱有着直接的联系。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童金德 应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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