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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门医院将肺炎诊断为肺癌 医患协议未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2:59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张春健实习生袁梦雨)去年5月,由于多日咳嗽和胸痛,市民杨先生到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检查,医生给出诊断是他得了肺癌。后经过多次诊断,其实他只是患肺炎,不是肺癌。直到昨天,杨先生和该院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因丈夫杨先生经常咳嗽和胸痛,2005年5月24日,妻子姚女士陪他到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看病。经胸外科医生建议到放射科检查,“照CT的结果是,我的丈夫得了肺癌。
我当时不知道怎么好,感觉天要塌下来一样。”姚女士说,当年5月26日起,杨开始住院,医生为他开了数十种药物,其中有一种叫癌胚抗原(进口试剂)。

  6月1日,医生建议杨先生做穿刺诊断。因为经济紧张并且自我感觉病情不是很严重,杨先生要求出院。从5月26日到6月1日期间,医生没有明确告诉杨不是患癌症,可出院诊断为,怀疑是“右肺癌”。6月15日,杨再次来复查,医生却给出“考虑炎症”的诊断意见。当年7月,杨先生到301

医院检查时,诊断结果是:右肺上叶炎症。

  “我们得知这个结果时,感到非常生气,明明是肺炎,为什么医院那么肯定说我丈夫患癌症,这期间医生所开的药到底是针对肺癌还是肺炎?经济损失还是小事,精神的伤害真是让人无法承受。毕竟相对我们不富裕的家庭,我们很明白肺癌意味着什么,所以医院一定要对此事负责。”姚女士说。

  昨天,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医患协调办公室一名女负责人解释称,2005年5月25日当天,放射科医生诊断的结果所谓的“右肺中叶肺癌”(周围型),只是一种怀疑,不是确诊。当时是这名医生对这份诊断报告单处理不当,也没有及时对病人陈清其中的区别。5月26日到6月1日,病人所服用的药物不是治疗癌症的药。另外如癌胚抗原这种药品是化验是否有癌症,不会对身体有害。

  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医患协调办公室这名女负责人称,以后医院对一些重大疾病的结果认定,会结合多科的综合诊断,避免造成病人同样的不便。对于病人提出补偿的要求,可通过协商或其他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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