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叫停斑立静祛斑等8违法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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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0:59 新京报 | |||||||||
工商总局公布第二季度违法广告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发布第二季度违法广告公告,对斑立静祛斑美白化妆品、脱脂LPA保健食品等8个虚假违法广告予以曝光并责令停止发布。 8违法广告分别是:
●艾唐敏林药品广告,夸大药品功效,并使用多名患者名义或形象做证明。 ●脱脂LPA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减肥效果,误导消费者。 ●十六味马蔺子丸药品广告,属处方药广告,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 ●补根胶囊食品广告,夸大治疗功能。 ●“活干肽注射液”药品广告,夸大宣传,并使用肝炎患者名义证明治疗效果。 ●七粒清妇洁宝产品广告,属非药品,却宣传医疗功能。 ●斑立静祛斑美白化妆品广告,使用不科学用语,并用明星名义保证效果。 ●天水红十字会博爱医院不孕不育医疗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做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