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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一次性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7:54 东方网-文汇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25日电卫生部近日发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办法要求,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住院床位
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据新华社北京7月25日电为规范和加强造血干细胞移植和采集技术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造血干细胞移植临床疗效,

卫生部近日印发《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和《非血缘造血干细胞采集技术管理规范》。

  两个管理规范分别规定了开展非血缘造血干细胞采集、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的基本要求,如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血液内科专业诊疗科目,是三级甲等

医院或者血液专科医院,以及相应的人员基本要求和技术管理基本要求。两个管理规范均强调,造血干细胞要来源合法,建立造血干细胞来源登记制度,保证造血干细胞来源可追溯;不得通过造血干细胞移植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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