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健康 > 正文

国家药监局要求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8:22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7日讯 记者朱磊 为了更好地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及时、有效地对存在安全隐患产品采取控制和干预措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公告》明确,所有在中国境内上市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境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通
过其在中国的代理人),必须按照《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所有上市品种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公告》指出,对于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按照有关要求报告,并迅速展开调查,分析原因,必要时主动采取召回等纠正措施,以保证患者和相关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